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再创新高、劳动者收入逐年攀升、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深圳人社部门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稳就业保民生,着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让百姓共享发展改革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着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客户积累越来越多,小企业发展越来越顺。”房海滨在深圳大学读书期间开始创业,年轻人闯劲足,可口袋里却没有多少钱。紧要关头,深圳大学创业园雪中送炭。“大学生创业是免税的,我还领到了8万块钱的创业资金。”之后,他每年都能享受到深圳市对小微企业的各种税费减免扶持,一年下来能节省十几万。事业小有成就,房海滨也在深圳有了自己幸福的家庭。
就业,一头牵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发展大局。就业稳,则心定、家宁、国安。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始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目标,稳就业、促就业已成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近年来,深圳聚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着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深圳持续完善就业促进政策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工作更稳定、收入更满意、就业环境更公平、权益维护更可靠的需求。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化系统,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同城通办。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充分释放,彰显深圳特色,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全省最高,门槛全省最低。落实社保降费率、社保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等一揽子普惠性“降返补”政策,切实提振企业信心,为稳定就业、服务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政策实施力度全省第一、全国领先。
如今,越来越多的外来建设者来到深圳寻梦,深圳也正张开怀抱,让每一个为深圳作贡献的人在这里安居乐业,幸福生活。据统计,截至9月底,深圳就业人口规模达1202.61万人,同比增长4%,为历史高位;城镇登记失业率2.49%,低于3%的年度控制目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全市实际吸纳外来劳动力突破1000万人,为全国全省就业大局作出重要贡献。
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打造人才高地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深圳,技能人才也能一步一个脚印成长,获评高层次人才,并且享受到上百万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调试中心副总工程师周创彬说,自己是深圳人才政策和良好人才发展环境的获益者。他从一名中专学历的操作员起步,在深圳成长为“大国工匠”,被誉为“工人院士”、深圳首位“中华技能大奖”得主。
人才聚,则事业兴。因人才而兴的深圳,始终把人才当做第一资源。近年来,深圳聚焦打造国际人才高地,着力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一方面构建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出台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科技创新高端紧缺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政策。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进一步向实体经济、创新人才倾斜。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认可先行先试。另一方面,产学研相结合、引才引智提速提效。创办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大赛连续举办4年来,成果显著,将国际创新资源与中国广阔的市场空间、深圳强大的产业转化能力相结合,打造国际化产学研创新生态链。强化博士后“人才战略储备库”功能,助力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全面推进人才一体化项目建设,为人才提供“精准化、主动式”服务。
此外,服务深圳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构建覆盖广泛、分布科学的高技能人才企业培养体系。优化高技能人才的激励保障机制,每年评选10名“鹏城工匠”,每人奖励50万元;每两年遴选100名“技能菁英”,每人最高资助20万元赴境内外先进地区参加培训、交流、竞赛。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181万人,技能人才总量390.7万人;累计认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超过1.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超过15万人,在站博士后4202人。
劳动者“劳有厚得”收入逐年攀升
改革开放的40年,深圳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奇迹,劳动者在就业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尽享改革红利,获得丰厚的报酬。
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深圳社会平均工资为10646元/月,位居广东省首位。根据深圳市统计局《2019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我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7757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646元,2014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仅为6054元。
根据《2019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报告,2019年深圳的工资指导价位较2018年有所增长,高位值、中位值、低位值和平均值分别为26962元/月、5826元/月、3109元/月和7361元/月,与上年度相比平均值增长14.78%。而在2014年,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分别为:23408元/月、3468元/月、1939元/月,平均数为4360元/月。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基层劳动者工资权益,早在1992年,深圳就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率先探索最低工资制度,这是深圳劳动用工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设立之初便达到245元/月,此后便一路走高。2008年,深圳最低工资突破1000元;2015年度最低工资达2030元;2018年度最低工资调整为22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并持续至今。企业普通员工的工资水平均有较显著的提高,高低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深圳企事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也逐年提高。前段时间我市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截至2020年6月,我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约为3996元,居于广东省首位、全国大中城市前列;2019年我市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302元/月(入深圳户籍时间不满8周年)和453元/月(入深圳户籍时间满8周年),为全省最高。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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