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异地转入业务?
“异地转入业务”是指职工将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深圳,即职工在深圳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账户。
异地转入申请
申请条件
职工在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注意
手机号码、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名称、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原工作单位为必填项。如选择的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已加入大湾区共享平台,则系统会自动调取异地公积金中心账号和工作单位,职工无需手动输入。
职工同一时段内不可向同一地公积金中心重复发起申请。
粤省事界面
支付宝界面
温馨提示
异地转入申请提交后,我中心业务系统将会自动匹配异地公积金中心转入资金信息,如匹配一致则自动入账。如匹配不一致,根据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要求,需由职工联系我中心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协商处理,经协商处理后转入资金信息匹配一致的,职工可自行在线确认入账。经协商处理后转入金额匹配不一致的,职工可通过粤省事、支付宝重新发起异地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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