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城市示范”是中央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使命中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在今年10月中办、国办出台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简称《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将深圳打造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标杆城市”,努力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之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如何支持深圳在法治建设方面“先行示范”?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接受深圳报业集团记者专访时表示,广东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深圳在加快推进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完善多元化跨境纠纷解决机制、构筑一体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等领域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司法力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
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支持深圳法治建设
钟健平介绍说,今年4月,为落实中央及省委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决策部署,广东省法院出台了《三年行动方案》,从构建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等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
今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制定了《支持保障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进行再部署。
“目前,广东高院正根据中央及省委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各项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刚出台的《指导意见》,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钟健平向记者介绍了广东高院正在制定的落实措施的总体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为重要目标,准确把握深圳法治城市建设的示范定位,支持和保障深圳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加快推进深圳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服务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更充分发挥深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排头兵作用,努力攻坚一批在司法领域有重大影响的创造性、引领性改革,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应有贡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讨论案件。
知识产权保护,深圳要成为全球的标杆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时强调,坚定不移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钟健平告诉记者,广东是创新大省,也是知识产权案件大省,案件数量约占全国三分之一,今年1-10月新收案件16.56万件,其中深圳超过6万件,同比增长87.6%。在深圳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但在全国甚至在全球都极具标杆意义。
据钟健平介绍,广东高院认真落实“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目前已经出台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技术成果保护。
“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游戏动漫等领域,是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钟健平说,广东高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审理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工作指引》和《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审判指引》,深圳法院还出台了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一些具体办案措施,可见广东法院在专利保护规则、细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方面,先行一步,作出了有益探索。
他还以最新统计数据为例告诉记者,2019年以来广东审结的专利案件平均判赔数额为47.59万元,同比增长140.84%,判赔数额超1000万元的有20件。发出诉讼禁令13份,涉案金额超1.8亿元。“我们在一些不同领域案件中,先后作出数千万乃至上亿元赔偿的标杆性判决,都有一定的影响。如格力公司诉奥克斯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两案合计判赔1亿元。‘红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侵权企业被判赔5000多万元。”钟健平说:“通过加大赔偿额度,重拳出击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才能得到巩固,创新才得以成为一座城市的基因。近年来,许多知名跨国高科技公司将广东作为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为不断提升司法效率和公信力,广东高院建立“绿色通道”,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快速审理,广州、深圳法院还试行外观设计专利案件速裁机制,案件平均周期缩至45天、缩短近半,当庭宣判率超过90%。在最高法院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12月、2017年1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先后成立,民事审判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同时,广东法院还加快了知识产权复合型审判人才的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正在深圳初步形成。
钟健平透露,下一步,广东法院将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不断完善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快推进深圳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深入推进深圳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侵权事实查明认定体系,推动建立更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探索在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加强数字化知识产权研究,完善重点领域核心技术专利保护规则,支持深圳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深化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司法应用,积极开发适用司法审判的区块链平台,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水平,全力支持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
深圳南山法院刑事速裁平台,控辩审同时在线。
个人破产条例破冰,构筑一体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完善的破产制度,容忍失败、鼓励创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熟的具体表现,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钟健平表示,广东高院将深化破产重整、预重整、执行转破产制度改革,探索多方参与企业救治和重整机制,试点个人破产制度,构建更加完善的市场主体进入、重整和退出机制,吸收律师、会计师、清算师、金融专家等参加企业和个人破产财产清算和处置,借助社会力量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探索跨境协作工作机制,全力支持深圳法院率先试点的个人破产诉讼生效判决在广东全省及全国各地得到执行。而深圳中院早在1993年就成立了全国法院首个破产审判庭,去年1月又成立了全国首个破产法庭,在构筑一体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方面做到了“五个率先”。
率先探索企业“重整制度”。去年深圳中院出台的全国首个《破产重整案件审理规程》,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困境企业,加大破产重整、和解力度,让企业“破产不停产”“救治与生产两不误”,促进危困企业再生和转型升级,5年来成功重整35家企业。深圳中院在国内率先探索建立了“预重整制度”,在企业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前,先行引导企业通过商业谈判预先重整,提高重整效率,成功促使福昌电子公司等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率先探索破产财产“网拍”模式。对破产企业财产全面实行网络拍卖,让破产企业财产实现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释放生产价值。2018年,深圳还在全国首创了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面向全球成功拍卖3架波音747货运飞机。
率先启动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破产事务办理。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与政府部门建立企业破产风险隐患预警、信息共享与反馈等制度。今年,深圳中院还联合深圳市税务局上线了全国首个“区块链破产事务办理平台”,涉税事务全部网上办理。
率先探索跨境破产协作机制。去年3月,深圳中院协调推动,运用内地网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香港破产企业的财产,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对跨境破产协作做了有益尝试。今年5月,深圳中院一件跨境破产裁定,获得香港高等法院认可,在全国首次实现了内地破产管理人跨境执业。
率先探索研究个人破产制度。在2006年深圳中院就率先探索研究个人破产制度,并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立法建议稿,最高法院、广东高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经过多次论证完善,已于今年8月26日审议通过,成为我国第一部个人破产立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授权深圳率先探索。目前,深圳中院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正在加快推进。广东高院将全力支持深圳中院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各项率先‘探索’,为全国完善破产法律制度、为全国法院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钟健平表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钟华登 摄
支持深圳率先改革探索先行先试
广东高院还将在以下四方面支持深圳率先改革探索、先行示范。
支持深圳加大专业化金融司法保护力度。“广东高院将全面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依法严厉制裁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从事非法套利等违规行为,加强完善涉私募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裁判规则,积极探索建立金融领域司法协同平台,推动完善跨境金融监管。”钟健平表示。
支持深圳完善多元化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广东高院将以深圳前海等广东自贸(片)区为试点,全面完善跨境纠纷立案、跨境诉讼管辖、域外法律查明、商事争议调解等衔接机制。吸收港澳法律界人士共同参加,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更加开放、透明、包容、便捷的跨境商事争端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简化港澳诉讼主体资格确认和诉讼证据审查制度,拓宽内地与港澳司法机关、司法机构处理跨境纠纷协助渠道,服务和保障更高水平的全面对外开放。”
支持深圳提升法治化市域社会治理水平。钟健平表示,广东高院将进一步推动基层法院对以县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实现异地管辖和跨区划审理,适度扩大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服务和保障行政机关“放管服”改革;深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改革,支持深圳中院全面推进集中管辖东江流域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健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
支持深圳推进系统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广东高院将支持深圳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深入推进审判工作标准化,完善类案同判体系建设。全方位探索建立健全门类更全、领域更广、特色更强、效率更高的复合型专业审判机构。健全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和审判监督机制,全面完善法官选拔、任职培训、绩效考评、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钟健平最后表示,广东法院将自觉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关于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意义,切实扛起沉甸甸的政治责任,用好“综合改革试点”关键一招,为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让深圳在全省乃至全国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内容来源:深圳报业集团
作者:古国真 李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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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
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支持深圳法治建设
钟健平介绍说,今年4月,为落实中央及省委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决策部署,广东省法院出台了《三年行动方案》,从构建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等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
今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制定了《支持保障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进行再部署。
“目前,广东高院正根据中央及省委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各项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刚出台的《指导意见》,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钟健平向记者介绍了广东高院正在制定的落实措施的总体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为重要目标,准确把握深圳法治城市建设的示范定位,支持和保障深圳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加快推进深圳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服务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更充分发挥深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排头兵作用,努力攻坚一批在司法领域有重大影响的创造性、引领性改革,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应有贡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讨论案件。
知识产权保护,深圳要成为全球的标杆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时强调,坚定不移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钟健平告诉记者,广东是创新大省,也是知识产权案件大省,案件数量约占全国三分之一,今年1-10月新收案件16.56万件,其中深圳超过6万件,同比增长87.6%。在深圳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但在全国甚至在全球都极具标杆意义。
据钟健平介绍,广东高院认真落实“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目前已经出台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技术成果保护。
“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游戏动漫等领域,是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钟健平说,广东高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审理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工作指引》和《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审判指引》,深圳法院还出台了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一些具体办案措施,可见广东法院在专利保护规则、细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方面,先行一步,作出了有益探索。
他还以最新统计数据为例告诉记者,2019年以来广东审结的专利案件平均判赔数额为47.59万元,同比增长140.84%,判赔数额超1000万元的有20件。发出诉讼禁令13份,涉案金额超1.8亿元。“我们在一些不同领域案件中,先后作出数千万乃至上亿元赔偿的标杆性判决,都有一定的影响。如格力公司诉奥克斯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两案合计判赔1亿元。‘红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侵权企业被判赔5000多万元。”钟健平说:“通过加大赔偿额度,重拳出击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才能得到巩固,创新才得以成为一座城市的基因。近年来,许多知名跨国高科技公司将广东作为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为不断提升司法效率和公信力,广东高院建立“绿色通道”,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快速审理,广州、深圳法院还试行外观设计专利案件速裁机制,案件平均周期缩至45天、缩短近半,当庭宣判率超过90%。在最高法院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12月、2017年1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先后成立,民事审判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同时,广东法院还加快了知识产权复合型审判人才的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正在深圳初步形成。
钟健平透露,下一步,广东法院将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不断完善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快推进深圳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深入推进深圳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侵权事实查明认定体系,推动建立更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探索在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加强数字化知识产权研究,完善重点领域核心技术专利保护规则,支持深圳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深化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司法应用,积极开发适用司法审判的区块链平台,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水平,全力支持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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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条例破冰,构筑一体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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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探索企业“重整制度”。去年深圳中院出台的全国首个《破产重整案件审理规程》,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困境企业,加大破产重整、和解力度,让企业“破产不停产”“救治与生产两不误”,促进危困企业再生和转型升级,5年来成功重整35家企业。深圳中院在国内率先探索建立了“预重整制度”,在企业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前,先行引导企业通过商业谈判预先重整,提高重整效率,成功促使福昌电子公司等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率先探索破产财产“网拍”模式。对破产企业财产全面实行网络拍卖,让破产企业财产实现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释放生产价值。2018年,深圳还在全国首创了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面向全球成功拍卖3架波音747货运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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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授权深圳率先探索。目前,深圳中院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正在加快推进。广东高院将全力支持深圳中院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各项率先‘探索’,为全国完善破产法律制度、为全国法院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钟健平表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钟华登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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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还将在以下四方面支持深圳率先改革探索、先行示范。
支持深圳加大专业化金融司法保护力度。“广东高院将全面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依法严厉制裁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从事非法套利等违规行为,加强完善涉私募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裁判规则,积极探索建立金融领域司法协同平台,推动完善跨境金融监管。”钟健平表示。
支持深圳完善多元化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广东高院将以深圳前海等广东自贸(片)区为试点,全面完善跨境纠纷立案、跨境诉讼管辖、域外法律查明、商事争议调解等衔接机制。吸收港澳法律界人士共同参加,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更加开放、透明、包容、便捷的跨境商事争端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简化港澳诉讼主体资格确认和诉讼证据审查制度,拓宽内地与港澳司法机关、司法机构处理跨境纠纷协助渠道,服务和保障更高水平的全面对外开放。”
支持深圳提升法治化市域社会治理水平。钟健平表示,广东高院将进一步推动基层法院对以县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实现异地管辖和跨区划审理,适度扩大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服务和保障行政机关“放管服”改革;深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改革,支持深圳中院全面推进集中管辖东江流域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健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
支持深圳推进系统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广东高院将支持深圳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深入推进审判工作标准化,完善类案同判体系建设。全方位探索建立健全门类更全、领域更广、特色更强、效率更高的复合型专业审判机构。健全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和审判监督机制,全面完善法官选拔、任职培训、绩效考评、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钟健平最后表示,广东法院将自觉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关于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意义,切实扛起沉甸甸的政治责任,用好“综合改革试点”关键一招,为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让深圳在全省乃至全国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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