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轻伤)案件,既可以是公诉案件,即公安机关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审判,也可以是自诉案件,即被害人直接起诉法院判刑、赔偿损失。
故意伤害(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罪犯犯罪轻微、悔罪、适用缓刑不会危害社会、赔偿被害人损失等,可以判处缓刑(即不必在监狱服刑)。
畏罪潜逃不属于量刑情节(潜逃期间继续犯罪的除外),一般不作为量刑或加重处罚的依据。但是潜逃后自首的,仍然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参考法律规定:
1.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六十一条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当自首。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缓刑考验期限,没有确实危害社会的,可以中止执行。
缓刑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继续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情形:
(1)被告知后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的;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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