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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除了《林肯的辩护词》,还有哪些著名的辩护词?

小鹏 生活百科 2020-12-08 11:15:21 5319 0 债主妇女

我知道深圳故意杀人的两个辩护词,但是我忘了他们的名字,大概意思是:

第一,不是辩护而是民事代理。甲方向乙方借高利贷,乙方说不还钱就给你割一斤肉。结果甲方没有能力偿还,乙方将甲方告上法庭。甲方代理人是一位优秀的律师,主张甲方欠乙方的钱应该还,但是现在还不了,按照合同只能给乙方切一公斤肉,但是合同只约定切一公斤肉,不多一克也不少一克,不出血。

此时乙方无法按合同执行,不得不放弃深圳故意杀人案的辩护。

二、深圳故意杀人案辩护由一位中国古代诉讼律师为其代理人。女人甲被她的债主逼得走投无路,因为她无法还钱。雨夜,她在债主家门前上吊自杀。天亮后,债权人发现了,并及时告诉了他的代理人——诉讼律师,她在报警前换了鞋。

县政府去法院查询案情,怀疑是债权人B杀害了女子A,此时诉讼人表示女子A不是被债权人逼死的,而是深圳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被另一人杀害。原因是如果女人自杀,在雨夜走到债主家门口,鞋子会湿,但是脚上的鞋子会干。如果债主杀了一个女人,她不会把它挂在门口。就是这样。债权人逃脱了惩罚。

第二种辩护虽然没有体现法律的正义性,但作为律师,应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是否合法,看你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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