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经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1月1日确定为深圳企业家日。
深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和行动可圈可点。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尊重企业发展,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迅猛发展。2018年印发《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推出20项改革措施126个政策点;今年5月发布41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庆前企业“秒批”系统正式上线启用;在全国率先设立了首期300亿元的平稳基金,通过债权和股权两种方式对上市企业进行纾困;推动建立共性诉求快速反应机制、企业投诉受理平台……一系列政策、制度层面的优惠、扶持,急企业所急、量身定做的暖心服务,有效地解除了企业和企业家的后顾之忧,激发了企业家创业创新创造热情,这正是深圳市场主体持续活跃、经济社会始终活力勃发的重要秘诀。
“双区驱动”呼唤深圳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深圳孜孜不倦地改善营商环境获得各方肯定与赞赏,在今年发布的我国经济总量排名前100城市营商环境指数榜中,深圳营商环境指数位居第三,其中硬环境指数排名第一。许多企业家纷纷表示,设立“深圳企业家日”既是对深圳营商环境的又一次提升,更是这座勇于改革创新城市持续改进营商环境的新开始。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主引擎,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使命,尊重企业家群体,尊重企业家的创新创造精神,以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服务,必将有力助推开辟深圳特区未来发展新境界,打造新时代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深圳样板。
内容来源:南方网深圳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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