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的执行期限为6个月。期满法院不执行的,通过深圳法院执行网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执行申请的,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法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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