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执行网表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格的,每件50元到深圳,500元到法院执行网。
2.执行金额或者价格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支付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缴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缴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5%缴纳;超过1000万元的,按0.1%缴纳深圳法院强制执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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