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布后,所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关于申请公积金贷款前需满足缴存6个月的要求
新政明确指明6个月指的是申请贷款前的6个月,并且增加了深户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情形。
2、关于同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有一笔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关于房产套数的认定标准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计算。
4、关于关系证明的提供
申请人和父母、子女一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也需提供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5、关于递交材料时的到场问题
共同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了,受托人记得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不能委托其他人办理公积金贷款。
贷款公式以及贷款条件
贷款公式:
可贷额度=(申请人账户余额+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账户余额)×14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贷款月供≤缴存基数×50%
例如:
王先生的缴存基数总额为10000元,贷款期限为10年,则他的公积金款月供≤5000元(10000×50%)。
2、一个参与额度计算最高额度为50万;
两个人及以上参与额度计算最高额度为90万。
3、贷款期限+申请人年龄≤70年,贷款止期不超过土地止期,若为组合贷,需满足商贷期限的规定。
4、一套房首付最低3成,两套房首付最低7成;
如果申请组合贷,需要满足商贷的相关要求。
5、三年未提公积金,按账户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提高10%,同时不能超过贷款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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